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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检验我校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激发学生体育锻炼热情,为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服务。
1.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仅限女生)。
2.所有参赛球队必须在组委会指定平台(CC98赛事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加一个强调,如过了报名时间,一概不予通过,请各队及时完成报名审核)
3.所有参赛球队必须与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辅导员取得联系,开具代表本学院参赛的参赛资格证明并盖章。(参赛资格证明模板见附件1)
1.参赛球队的参赛名单必须包含不少于8名、不多于20名参赛队员。所有参赛队员必须经校医院或本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自愿参加本次比赛。
2.所有参赛队员必须是具有浙江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资格以2024-2025学年春学期报到注册且比赛当日仍为在校学生为准)
3.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组委会指定平台(CC98赛事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6.进修生、在职研究生、教职工不得作为队员参赛。足球特招生(高水平足球运动员,体育单招足球专项)不得作为队员参赛。
7.一年级与二年级本科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参加所在学园代表队或主修专业所在院系的代表队(学园优先)。
3.领队必须是浙江大学在校学生或教职工,与本队球员属于同一参赛单位,并在组委会指定平台(CC98赛事管理系统)完成球队官员注册,不可以由队员兼任。推荐由该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担任。
4.领队一定要通过领队考核并提交领队考核通过界面的截图(需100分,可重复做)。
5.要求领队在场下负责球队管理,如果领队不能到场,能临时指定一名本队成员担任代理领队在场下负责球队管理,该代理领队本场比赛不能作为参赛队员上场。
2.教练必须是浙江大学在校学生或教职工,并在组委会指定平台(CC98赛事管理系统)完成球队官员注册,可以由本队的参赛队员兼任。
3.教练可以行使组织训练、战术安排、临场指挥的权力,必须履行协助领队负责球队管理的义务。
5.每场比赛教练只能是同一个人,若教练需要上场,则需要将教练牌提交至四官席并进行身份确认,直到再次被换下可重新获得教练牌。
2.有兴趣担任裁判员的,可以直接与裁判委员会或与孙冠荣老师联系,或在裁判委员会指定平台(CC98赛事管理系统)进行比赛官员注册。
2.队员与球队官员网上注册报名工作至2025年3月14日上午12时截止。
4.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一次报名但审核未通过的球队,在3月14日17:00前有一次补交材料和重新提交报名的机会。
6.在校证明、体检证明提交截止时间为领队会议时。提交截止后,不满足参赛要求的人员和不满足参赛人员规定要求的球队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队员与球队官员须使用CC98ID登录CC98赛事管理系统sports.cc98.org,填写必要信息并提交组委会要求的相关材料来注册。具体登录与注册操作流程参见于CC98论坛足球板块发布的相关指南公告。
①队员本人的学生证照片(含清晰可见的个人隐私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可用在校证明(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代替);
②队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照片(含清晰可见的个人隐私信息页和有效期限页,如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队员本人三个月内的校医院健康证明或三甲及以上的其他医院体检证明照片(含清晰可见的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②队员本人三个月内的校医院健康证明或三甲及以上的其他医院体检证明原件(含清晰可见的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①球队官员本人的学生证/教职工证照片(含清晰可见的个人隐私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可用加盖学院公章的在校证明照片代替);
②球队官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照片(含清晰可见的个人隐私信息页和有效期限页,如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①有参赛球队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的代表本单位参赛的资格证明。(参赛资格证明模板见附件1)
领队注册完成后,在“球队”页面根据指南创建球队并填写相应信息即可创建球队并获取对本球队的操作权限:邀请队员、报名参赛与比赛相关操作。经管理员确认即可视为注册成功。
球队通过审核后,领队操作在CC98赛事管理系统赛事页面选择“2024年‘三好杯’学生足球赛”并在球队名单中勾选本届比赛的参赛名单并提交审核,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参见于CC98论坛足球板块发布的相关指南公告。具体登录与注册操作流程参见附件4。
组委会暂定于3月14日19时召开第一次领队会议,会上将进行竞赛规程解读、分组抽签、赛程公示,提交在校证明、体检证明原件及保险单复印件、报名费收取等流程,各队领队必须出席,领队未出席领队会议的球队将失去参赛资格。领队会议地点将另行通知。(每队限一人参与)
为加强对比赛的管理,促进赛事各项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赛事将设置文明竞赛保证金。开赛前,各队分别缴纳500块钱作为文明竞赛保证金,按1分/1元的换算比例换算成为文明竞赛积分。开赛前,各队所缴纳的保证金按1元/1分的换算比例换算成为文明竞赛积分(以下简称“积分”)。对于在当届比赛期间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球队,将依照《浙江大学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核定,部分或全部扣除积分。每次扣除分数将进行累计,并在赛事结束后统一结算。在赛事结束时,对所有球队积分做核算,按1分/1元比例返还球队剩余积分。赛事过程中扣除积分按1分/1元比例平均分配给所有未被扣除积分的球队。对于赛事中表现优异的球队,将适当予以一定积分奖励,最终额外结算。
本次“三好杯”足球赛将进行小组分档抽签,比赛阶段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含五至八名排位赛)。
本次比赛系浙江大学第三次女子三好杯足球比赛,将根据往届“三好杯”比赛成绩分为三档,第一次参加“三好杯”女子足球比赛的球队,自动归入第三档。
1.小组赛分组方案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参赛球队数量确定,并在第一次领队会议上通过抽签确定具体的分组。、
(3)小组中总进球数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按照以上规则仍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并列,则按以下顺序依次比较以确定排名先后比较并列几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得分高低。如果仍然相等,则:
(6)公平竞赛积分高者排名靠前(红黄牌减分,黄牌减1分,非直接红牌减3分,直接红牌减4分,黄牌+直接红牌减5分)。如果仍然相等,则:
3.淘汰赛、排位赛以单场定胜负的方式来进行,每场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若常规时间内两支球队打平,则直接以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踢球点球决胜程序遵照《足球竞赛规则2023/2024》之《决定一场或主客场比赛胜负的程序》中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各队若需变更比赛时间,务必先自行联系相关球队,并于赛前48小时通知组委会,经组委会允许方可变更比赛时间。
3.若遇到特殊原因,组委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并于赛前1小时通知相关球队;若相关球队在赛前1小时没有收到组委会通知,则比赛照常进行。
4.特殊情况:若参赛报名球队不满16支,将结合实际报名结果重新进行赛程安排。
2.比赛用球为五号足球。比赛用球在比赛期间一概不外借,各队如需热身可自行携带足球。比赛用球如果在比赛过程中被踢出比赛场馆外,则需由踢出球队方捡回,若无法捡回,需赔偿赛事组委会人民币300元。
3.每队可以派出8名首发队员,比赛中替补球员替换场上队员不限制次数。(被替换下场的球员不可再上场)
1.比赛开始前15分钟,领队或队长填写首发名单、替补队员及在替补席就座的球队官员名单(球队官员不多于三名,替补队员不多于十二名)。
2.比赛开始前5分钟,裁判员组织双方首发队员列队,助理裁判员根据证件对上场队员进行身份确认,并收取含清晰可辨的本人照片、姓名的有效证件(包括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等),并对其装备进行全方位检查。对于装备有问题的队员,助理裁判员必须协助裁判员要求该队员立即改正,否则不得上场。
4.比赛中替换队员须首先向第四官员提交换人申请单和本人照片、姓名、学号清晰可辨的有效证件。替补队员经身份核实、装备经检均合格后,经裁判员允许待被换下场队员离场后从中线.比赛结束后,按照裁判员要求列队,完成赛后握手仪式。
6.如无特殊情况,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第四官员发还证件,领队归还替补服。
(1)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或处在停赛期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此球队此场比赛按弃赛处理。
(2)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指组委会规定的开赛时间)或人数(至少5人)参加比赛的视为弃赛。
(3)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虽未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但造成不好影响的,视为弃赛。
(4)客队有义务提前和主队协商球衣颜色,如果因球衣颜色相近导致裁判员认定无法开赛的,客队视为弃赛;若是因主队临时调整球衣导致裁判员认定比赛没有办法进行的,主队视为弃赛。
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的,视为罢赛。
对于弃赛、罢赛和退出比赛的处罚,纪律委员会将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对有关个人和球队进行处罚并进行公示。弃赛、罢赛和退出比赛的球队将没有办法获得本届三好杯积分。
1.队员必须穿着统一的上衣(必须有袖),统一的短裤和统一的长筒足球袜参加比赛。场上队员的球衣、球裤、球袜分别要求颜色及款式相同,否则不能上场比赛。每只球队须准备两套颜色有明显区分的装备。
3.客队有义务提前和主队协商装备(含球衣、球袜)颜色,如果因装备颜色相近导致裁判员认定无法开赛的,客队按照弃赛处理。
4.在组委会公示对阵赛程安排及装备颜色之后,主队未经组委会允许擅自更改球衣、球裤及球袜颜色,且在客队按照公示结果着装的情况下,导致比赛无法开赛的,按照主队弃赛处理。
6.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号码限制在1-99内),不得更改、不得贴号、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9.参赛运动员禁止穿着六钉足球鞋(含钢钉),允许穿着布面胶钉足球鞋(含常见的回力、双星等品牌相关款式)。其他种类的足球鞋要求为tf鞋。若穿着普通运动鞋上场,后果自行承担。
10.球员只允许佩戴运动眼镜和隐形眼镜上场,别的类型的眼镜一律不允许佩戴入场。
11.队员必须戴护腿板参加比赛,护腿板必须由球袜全部包住。除护腿板外不得佩戴任何硬质护具。
1.因恶劣天气或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的,比赛监督和裁判员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恢复比赛。
3.若裁判员决定恢复比赛,而一方或双方球队拒不执行,则按一方或双方罢赛处理。
4.若比赛不能在一小时内恢复,由裁判员作出中止比赛的决定。由比赛监督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在下一轮比赛前的何时、何地进行补赛,补赛从比赛中断时间起恢复。
5.补赛如不能在下一轮比赛前进行,则由比赛监督和裁判员报告组委会,由组委会作出处理决定。组委会作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1.替补队员和球队官员必须在标记的技术区域内。管理好替补席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职责。
2.替补席内只允许领队、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及其他球队官员就坐。球队须在比赛前确认替补席内的具体人员,并以书面方式提交。坚决不允许球迷进入技术区域或替补席。只允许一人在技术区域内进行战术指挥,指挥后必须返回替补席。
球队或队员可以就某一场比赛裁判的明显违背规则和体育精神的错、漏判或组委会明显的工作错误进行申诉,申诉程序遵照《浙江大学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申诉文件发送至邮箱。原则上须在赛后48小时内完成申诉申请。逾期组委会有权不予受理。
2.第1-8名的比赛成绩将对应9,7,6,5,4,3,2,1的5倍分数,计入各参赛单位综合运动会总成绩。
1.对于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委员会将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附件3)对有关个人和球队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向其所在单位做通报。
2.纪律委员会将在每轮比赛结束后统计参赛队员累计红黄牌数,并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附件3)作出停赛处罚。同一名队员在半决赛之前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则下一场自动停赛,半决赛前的黄牌不带入之后的比赛,但半决赛之前的停赛带入之后的比赛。如有轮空、补赛或者比赛场次日期调整,自动停赛按时间顺序执行;如有其它纪律处罚,另行通知。
3.红黄牌及停赛通知由组委会在赛后协助统计并予以公示。若红黄牌统计公示(含更正公示)或赛后战报公示(含更正公示)与比赛真实的情况不一致,以比赛实际情况为准。各球队有义务及时进行校对,并对红黄牌统计公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如有疑问,各领队应实名反馈至纪律委员会。实名反馈须发送邮件至,并同时以短信的方式抄送所有相关球队及其下一轮对手(如有)的领队,邮件接收时间原则上应不晚于所有相关球队下一场开球前2小时。纪律委员会不接受针对历史红黄牌及停赛通知的申诉。
4.对于弃赛或罢赛的认定及处罚,由纪律委员会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附件3)做出决定,并进行公示。
(一)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大学2024年“三好杯”学生足球赛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公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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